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近期,《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从战略层面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随着经济规模不断攀升,我国逐步形成纵深广阔的强大国内市场。市场主体茁壮成长,总量超过1.5亿户,其中企业4000多万户,发展活力竞相迸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4万亿元,即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全国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元,是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依托超大规模市场,新型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发展新优势加快生成,5G基站占全球60%以上,建成全球最大5G网络;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超过4万公里,稳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均突破350万辆,位居世界第一。
市场一体化软硬件基础不断夯实。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制度刚性约束不断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完善,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劳动力顺畅流动,科创板、创业板相继试点注册制,科技成果转化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取得突破,数据要素市场基础制度加快探索。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商贸流通体系和物流体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共识不断凝聚。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清理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着力纠正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行为。反垄断专业执法力量不断加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区域一体化市场构建取得积极进展,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政策、规则、执行方面的统一性和协同性明显提高,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不断增强。特别是党中央作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以来,全社会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共识进一步增强。
二、深刻领会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
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需要我们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党中央作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既是推进深层次改革、促进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主动选择,也是畅通经济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循环流转。实践中区域分割、地方保护和不当竞争等问题还时有发生,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对经济活动高效循环造成制约。为此,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让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以更优质供给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选择空间,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实现发展质量变革;可以更好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和集聚效应,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实现发展效率变革;可以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完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的体制机制,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实现发展动力变革。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稳定发展预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有助于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程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着眼未来发展,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前提是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补齐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监管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短板,实现更高层次的分工协作,为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夯实基础。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培育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的现实需要。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超大规模市场逐渐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可依靠的战略资源,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这个优势。秉承开放思路、坚持开放视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开放促发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内核”,形成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的强大引力场,在更好满足自身和世界需求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促进我国在国际竞争和合作中取得新优势。
三、准确把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总体要求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原则要求,在实践中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重大关系。
把握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
把握好全国统一市场和地方竞争发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意防范各自为政、画地为牢,不关心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畅通全国大循环,只考虑建设本地区本区域小市场、搞自己的小循环。要做到全国一盘棋、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不等于否认地方发展的差异性,而是要求地方从比拼优惠政策补贴力度、搞“政策洼地”向比拼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创“改革高地”转变。
把握好强大国内市场与深化对外开放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决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国内大市场,而是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基础、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充分开放的强大国内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要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等优势,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还要更加注重制度型开放,促进内外规则相融,推动我国市场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对外开放,有序扩大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把握好当前重点任务与中长期改革方向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有效的改革路径;坚持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方面,要坚持目标导向,从制度建设着眼,明确目标要求,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科学把握好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的能力。
四、狠抓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部署,既是“路线图”,也是“施工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锚定目标方向,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是市场体系高效运行的根本。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各类产权,提高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市场设施顺畅联通是经济循环畅通的基础条件。重点是以完善流通网络、畅通信息交互、丰富平台功能为抓手,着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便利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不断完善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要素资源自由流动是提高经济循环效率的重要保障,核心是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要完善不同类型要素改革举措协同配合的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促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和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为依托,充分发挥资源流动的乘数效应,赋予经济增长强大动能。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是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的市场,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要以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商品质量体系,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不断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整合精简;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
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必然要求。要统一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工作,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要强化统一执法,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要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破除各种利益藩篱和市场壁垒是清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路障”的核心要义。要依法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依法清理废除妨碍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在加强正面指引、明确负面清单、完善激励约束、推进区域协作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跟踪评估,及时督促检查;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适时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建立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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