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不仅明确了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也提出了未来开展工作的12项重点任务,为各地推动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提质降本增效指明了方向。
商贸物流关乎经济发展,也服务社会民生。从定义上看,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都属于商贸物流的范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动商贸物流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持续下降。2020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4.7%,较2012年下降3.3个百分点。这份成绩单的取得,正是得益于我国商贸物流网络不断完善和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商贸物流现代化水平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贸物流总体运行效率仍然不高,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与城市地区相比,我国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更好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此外,区域物流发展不均衡、境外物流网络不足、冷链物流发展滞后、缺少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等问题,也成为我国商贸物流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此背景下,《计划》提出了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从初步建立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到培育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企业,从商贸物流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到商贸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商贸服务业和国际贸易物流成本进一步下降,这些目标都是非常具体而且有针对性的。
从实际推动的角度看,《计划》围绕目标进一步明确了5个方面共12项重点任务。包括,在健全商贸物流网络方面,提出从城乡、区域、国际等维度加强商贸物流网络建设;在推广应用技术标准方面,提出通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夯实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基础;在优化组织方式方面,提出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在提升国际物流效率方面,提出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推进跨境通关便利化;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提出着力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这份“时间表”和“任务单”,将有效助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当然,《计划》落地实施、开花结果,需要必要的配套保障。可以看到,根据商贸物流行业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商贸物流行业统计等5点保障措施。可以预见,《计划》打出的这套“组合拳”,将有力推动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在更大范围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的同时,不断改善终端消费体验,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出更大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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