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14:35:42 人民网-人民日报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5日发布通知,2022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据了解,2022年关税调整主要涉及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的调整,以及税则转版、税目调整等工作。此外,我国还将继续对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此次关税调整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记者进行了采访。
降低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关税
据介绍,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进一步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
具体来看,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升人民健康福祉,我国将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营造浓厚北京冬奥会氛围,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为适应文化消费需求,对超过100年的油画等艺术品实施零关税。
同时,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国将对可提高车辆燃油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的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用电子节气门,及可用于土壤修复的泥煤,降低进口关税;为助力制造业优化升级,降低高纯石墨配件、高速动车使用的高压电缆、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和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动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制造行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关税。此外,还将降低国内短缺的黄铁矿、纯氯化钾等资源产品的进口关税。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认为,上述调整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立足国内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经济跨周期平稳运行并长期向好,还有利于引导资源配置,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调整有关协定税率,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为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2年我国将对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格鲁吉亚、毛里求斯等双边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将进一步降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
一直备受关注的RCEP在明年是第一年实施降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崔凡认为,我国与日本首次实施关税减让安排,将为双方带来新的市场机遇;我国与其他RCEP生效成员虽然此前已有双边关税减让安排,但RCEP项下将有部分新增降税产品,二者将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协定生效后,成员间实施关税减让有助于促进区域内贸易投资增长,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巩固和推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提振各成员对疫后经济增长的信心;也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
此次调整还涉及最惠国税率的内容。最惠国税率,指我国对从大多数国家进口的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包括两类对象:一是从世贸组织成员进口的货物,二是从与我国签订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
据悉,2022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共涉及62项产品。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继续维持7.4%,与今年保持一致。
2022年,我国还将继续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
还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修订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内容及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2022年我国将对税则税目税率进行技术性转换。同时,为适应产业发展及便利贸易监管需要,还将调整部分税则税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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