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5 16:03:53 国新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等。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例行吹风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先生,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先生,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女士。
下面,首先请王道树先生作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王道树: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和税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实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
进入第三季度,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对工业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国家在已经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减、退、缓”税措施等,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国家推出的税费措施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四个聚焦”上:
一是聚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比如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行“减、退、缓”税措施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工业经济运行。
二是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比如,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措施外,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的优惠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这些措施,助力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增后劲、保就业。
三是聚焦支持科技创新。比如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今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增强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能。
四是聚焦支持外商投资。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同样可以依法享受。同时还继续实行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专门优惠政策,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外商在华投资信心。
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稍后我和我的同事们会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更高标准优化税费服务,更实举措助企纾困解难,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我就先介绍到这儿,谢谢大家!
寿小丽:谢谢王道树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红星新闻记者: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刚才介绍了制造业小微企业的有关情况,请问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整体享受情况及成效如何?谢谢。
王道树:这个问题请收入规划核算司蔡自力司长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 蔡自力:谢谢你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面向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可以说政策力度在不断加码,政策效应也逐步显现。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不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在2019年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提高到15万元;相应地,2019年享受免征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从政策调整前的3364万户增加到3820万户,今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4365万户;相应地,2019年减税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1397亿元增加到2286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2995亿元。
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大幅降低。今年继续实施2020年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以上也就是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轻了2/3,今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1188亿元,惠及758万户纳税人。
三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持续降低。在2019年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率只有2.5%。相应地,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895亿元增加到208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减税1986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减税额,惠及511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同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100万-300万元的部分,继续享受减半计征实际税率为10%的优惠,今年前三季度减税636亿元,惠及2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
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持续落地生根,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取得了“一减两升”的积极成效。
“一减”就是税收负担减轻。前三季度全国七成有经营活动收入的小微企业无需缴税。小微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缴纳税收在2020年同比下降19.4%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又较2020年同期进一步下降18.9%。
“两升”即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双双提升。今年9月份,全国小微企业职工申报个税人数同比增长9.9%,自春节返岗以来连续7个月环比上升,为稳就业提供重要支撑。截至三季度末,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6076万户,比2020年同期增长6.7%,比2019年同期增长21.7%,两年平均增长10.3%。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和研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措施,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为经济稳中向好、稳中加固注入更加持续强劲的动力。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才王局长提到了今年我国税费政策的重点之一就是要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大家都知道,几天前我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了阶段性缓税措施,我们想了解一下,目前咱们的落实情况如何?有没有一些初步的成效?谢谢。
王道树:您刚才提出的这个问题也是市场主体非常关注的,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中小微企业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紧锣密鼓地落实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的措施,在落实方面,我们力求做到“快、准、简、实”。
第一是“快”,尽快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信号。从国务院常务会议10月27日作出决定到11月1日开始实施,我们仅有4天准备时间。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税务系统倒排工期、争分夺秒、全力推进。第一时间制发公告。10月29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公告,明确具体政策规定和征管操作办法。第一时间对下部署。10月29日,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升级系统。税务部门于10月31日完成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缓缴政策在11月1日征期首日顺利实施。
第二是“准”,精准指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政策指向准。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其中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税费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税费的全部。政策落实准。我们提前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打上标识、提示提醒,方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精准享受优惠政策。政策辅导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辅导提醒。
第三是“简”,让纳税人简便易行好操作。简流程,符合条件纳税人在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办理延缓缴纳,确认缓缴的税款缴纳期限自行延长三个月。简材料,纳税人在办理时无需提供申请单及银行对账单等材料。简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除可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延缓缴纳税费外,还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方式进行办理。
第四是“实”,不折不扣把缓税红利落到实处。我们建立问题响应机制,及时解答各级税务机关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按日跟踪落实成效,税务部门按照分税种、分企业规模等维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政策落实成效。
截至11月4日,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实施4天来,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缓缴税款62.1亿元,有效缓解了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困难。
除了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税务部门还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其他制造业企业退还60%增量留抵税额。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共计为2.24万户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917亿元,其中对1.16万户先进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420亿元,进一步支持制造业发展。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科技创新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今年不少税收优惠政策都聚焦支持科技创新,特别是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一政策的落实情况?谢谢。
王道树: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一部重头戏就是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且对制造业企业来说,其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总的来看,政策效应是超出预期的。全国各类企业提前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3万亿元,减免税额3333亿元,享受加计扣除金额占去年全年汇算清缴的77.6%,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时间更早、力度也更大。
一是企业享受政策提前,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为了鼓励科技创新、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通过实施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当于减少了企业当期应缴纳的税款,增加了3333亿元的可用资金。
二是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看,82.1%享受优惠的企业加计扣除超过100万元。从户均水平看,享受优惠的企业户均研发投入456.5万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13.3%,显示出政策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热情,研发投入力度得到增强。
三是制造业享受双重利好,有利于增强发展动力。制造业企业不仅可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且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双重利好惠及18.6万户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金额达9036亿元,减免税额2259亿元,占全部享受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的比重分别为57.7%和67.8%。其中,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带来制造业企业多享受减免税额571亿元,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导向有效得到显现。
四是民营企业受惠明显,有利于增强发展定力。在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中,30.2万户民营企业加计扣除金额达9536亿元,减免税额2384亿元,占全部享受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的比重分别为93.5%和71.5%,对促进民营企业在稳定预期中更好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为确保政策及时有效落地,税务部门从精简操作、精准辅导、精细协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减税红利直达快享。首先是务求便利强化精简操作。大幅精简企业账表填报信息,优化费用计算方法,有效减轻企业核算负担。企业享受政策所需填写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表减少75%,填报时间明显缩短,财务工作量大幅降低。其次是上下联动强化精准辅导。税务总局及时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加大对落实政策的督查督导力度,组织各地税务机关依托大数据平台,重点筛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历年有研发支出的企业等,一对一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确保企业全面知晓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第三是部门协同强化精细服务。税务部门注重加强与科技、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特别是通过与科技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帮助企业及时做好争议研发项目鉴定,使企业更好享受优惠。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今年以来,我们国家吸收外资实现了持续增长,想问一下我们在支持外商投资方面采取了哪些税费政策?谢谢。
王道树:这个问题请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同志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 蒙玉英: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决策部署,落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我介绍两方面政策落实的情况。一方面,落实专门针对外资的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凡直接用于再投资境内项目的,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有效缓解外资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外资企业在华再投资持续增长。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体现了三方面特点:一是受惠范围扩大。前三季度全国享受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金额96.1亿元,同比增长50.38%;促进股息再投资1000.5亿元,同比增长54.6%,各项指标再创新高。二是受益行业增加。享受政策优惠的被投资企业涵盖了68个行业,与上半年相比,覆盖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外资再投资资金三成以上都流向了汽车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制造业行业。三是外资企业评价相当积极。调查显示,在今年前三季度已办理递延纳税申报企业近九成认为递延纳税政策对于企业增资扩产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和“加速增资决策落地”。另一方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落实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税收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外资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2649亿元,减免税额662亿元,享受优惠的外资企业户均研发投入1674万元,这一数字远远高于其他企业的平均水平,这反映出外资企业科技创新力度正在持续加大。
在包括税费优惠政策在内的各项“稳外资”措施的综合作用下,今年前三季度,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的外资企业为4.16万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26.1%,整体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全国重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同比增长3.5%,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同比增长5.3%;外资企业采购设备投资同比增长16.9%,其中制造业采购占比接近六成。这说明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信心更足,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完善“稳外资”税费政策措施,切实促进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刚才介绍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非常受市场主体的欢迎,我想请问,税务部门如何做到既不折不扣使政策落地,又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骗取享受这项政策呢?谢谢。
王道树: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心,请办公厅主任黄运同志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黄运:谢谢您的提问,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让政策精准落地是税务执法的要义所在。为此,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着力。一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我们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的提示提醒,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以及通过面对面的辅导服务等方式,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晓尽晓、应享尽享。另一方面,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为骗取税费优惠进行“假申报”的纳税人,我们一贯的态度是严厉依法打击。比方说,去年我们就对骗取抗疫税费优惠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前不久,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六部门又对常态化打击这类“假申报”以及“假出口”“假企业”涉税违法犯罪进行了专项部署。通过多部门的协同共治,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进一步提高打击“三假”涉税违法犯罪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性,更好地推进该惠及的纳税人全惠及,该查处的不法者严查处。
同时,我们也进一步严格加强对内的督导,要求各级税务部门把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作为今年底明年初的一个重点督审事项,压紧压实各级税务机关的责任,确保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我们知道煤电企业也是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今年受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煤电企业发展面临困境。能否介绍一下税务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支持的情况?谢谢。
王道树:这个问题请蔡自力司长来回答。
蔡自力:感谢您的提问。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总局9月30日制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 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积极实施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的“减、退、缓”税措施,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税务系统一竿子到底工作推进机制,从总局到省局、市局、县局均成立了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主动融入发改部门牵头的能源电力保供协调机制。
二是逐户摸清情况。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统一部署,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形成了三个清单,即煤电和供热企业清单、税费优惠清单、可办缓税税种税额清单。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专线、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点对点”提醒通知企业办理缓税,确保政策全覆盖。
三是逐日跟踪成效。10月份以来,我们建立台账,按日跟踪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情况。截至11月4日,全国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共办理“减、退、缓”税150.7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57.8亿元,缓退税92.9亿元,切实缓解了煤电和供热企业资金压力和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谢谢!
寿小丽:谢谢王道树副局长,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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