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发布时间:2020-05-12 14:08:3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关注中物联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的其余商品,暂不予排除。
未列入第一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的商品,企业可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
每日 推荐
- 品牌全新升级,牛卡福推出“一站式智慧物流解决方案”,开启新征程 剑指年均收入增长50%
- 今年将开展第11批国家药品集采和第6批耗材集采
- 国家邮政局:2024年12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469.8,同比提升17.2%
- 创新之翼 劲效先锋!欧曼星翼燃气车 引领煤炭运输效率与效益双重提升
- 智能引领绿色物流新时代,比亚迪叉车经销商大会盛大召开
- 科技重塑物流,比亚迪叉车驱动制造业与物流业智能化升级
- 重庆上线国际贸易数字平台 精准撮合供需双方
- 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 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夯实基础
- 两部门:推动在国家服务业试点示范省市开展标准化建设先行先试
- 凯傲集团与英伟达和埃森哲合作,利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数字孪生优化供应链
- “逐梦智领,跃启新篇”——2024年比亚迪叉车经销商大会圆满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