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7 15:01:10 交通运输部官微
日前
聚焦
综合运输
安全应急
绿色低碳
智慧交通
政务服务
运输服务等方面
交通运输部集中发布了
一批重点行业标准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综合交通运输方面
《综合客运枢纽设计规范》
为推动综合客运枢纽各种运输方式集中布局,实现空间共享、立体或同台换乘,打造全天候、一体化换乘环境,同时强化枢纽智慧安全绿色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综合客运枢纽设计规范的制定工作。
《综合客运枢纽设计规范》包括综合客运枢纽的基本规定、总体设计、一体化设计、分类型枢纽设计、服务设施、信息化系统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公共空间及配套服务设施等的设计。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设计和建设起到强化、规范和引导作用,有利于提高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水平,促进综合客运枢纽高质量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规范》
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模和客流规模均居世界第一,轨道交通运营环境更加复杂,保障安全运行的压力日趋加大。为进一步规范行业隐患排查工作,提升运营安全水平,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规范》的制定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规范》从隐患识别和分析、治理、评估、改进全过程规定了运营安全隐患排查基本要求与实施要求。
标准发布实施有利于指导和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客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
近年来,我国电动客车快速发展,推广应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为高效出行、节能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行业标准《客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
《客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规定了客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配置和安装要求。
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客车生产企业设计、生产、维护车辆相关电池设备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也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推进绿色交通方面
《路面对轮胎噪声影响的近距测试方法》
道路交通噪声的排放和影响程度除与交通流量及车型组成有关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路表面的特征。开展路面对轮胎噪声影响测试,分析轮胎/路面耦合噪声的影响程度,对合理制定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十分必要。
《路面对轮胎噪声影响的近距测试方法》规定了路面对轮胎噪声影响的测试条件、仪器设备、测试环境、测试准备、测试步骤、数据分析和测试报告的要求。
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推动低噪声路面的研发设计和应用,支撑基于噪声污染防治的路面养护决策,进而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智慧交通方面
《营运车辆车路/车车通信(V2X)终端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
《营运车辆低速跟随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基于车路协同的营运车辆前方交通障碍预警系统要求》
为落实《智能驾驶和车路协同标准化工作方案》的总体内容,明确坚持公共利益优先、支撑行业管理,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智能驾驶和车路协同的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营运车辆车路/车车通信(V2X)终端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以车路协同系统的车载终端为研究对象,规定了营运车辆车路/车车通信(V2X)终端的构成与应用、性能要求、定位性能及通信性能的测试方法,为营运车辆车-路、车-车通信终端测试提供技术依据。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推动车载终端在营运车辆上的大规模应用,提升我国营运车辆车路信息协同、车车信息协同的技术水平,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营运车辆低速跟随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规定了营运车辆低速跟随系统的一般要求和性能测试规程。一般要求包括对目标车辆的识别,目标车辆切入切出以及加减速的驾驶要求等。性能测试规程对于满足性能要求的主要测试场景和测试工况作出规定。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营运车辆低速跟随系统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及检测,对于该技术的普及推广起到积极作用。
《基于车路协同的营运车辆前方交通障碍预警系统要求》规定了基于车路协同的营运车辆前方交通障碍预警系统的组成、分级、预警信息及安装要求。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中以视觉传感器为主的车辆前方交通障碍预警系统的研发、设计和检测提供参考依据。
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方面
《公路管理电子证照 第1部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公路管理电子证照 第2部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目前,“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已实现一地办证、全线通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已实现一地审批、全国通用。为推动以上两个证书电子证照的全面应用,进一步提高许可效率,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公路管理电子证照》系列标准第1、2部分的制定工作。
两项标准分别规定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文件要求、外观样式及信息内容,适用于两个证书电子证照的生成、数据处理、交换与共享。
标准发布后,将有效降低政府的信息交换以及人力、时间等管理成本,为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可信数据开放和证照互信互认提供有力支撑,极大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数字化监管能力。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交换规范》
为加快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执法信息共享,满足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省联网实际功能需求,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行业标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交换规范》。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交换规范》明确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交换总体要求、交换接口要求、部省数据交换及协同执法数据交换要求,对部省执法系统间数据交换的接口格式、交换频次,数据内容及数据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对指导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省间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国执法“一张网”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方面
《公共汽电车线网评价指标》
公共汽电车线网的设置作为支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
《公共汽电车线网评价指标》规定了公共汽电车线网评价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指标。指标值具有对公共汽电车线网发展存在问题预警、对现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功能。相关评价结果,可用于公共汽电车线网运营现状及规划方案的评价,也可用于同类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运营水平的对比分析。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加速优化布局,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提供基础和依据。
《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第2部分:信息数据元》
汽车租赁对于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总体架构、功能要求、数据采集与交换要求和性能要求。《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第2部分:信息数据元》规定了数据元编制规则及分类、数据元集和数据元值域代码集。两项标准适用于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以及系统数据的采集、交换与分享。
标准发布实施有利于提升汽车租赁数字化监管能力,也可作为汽车租赁主管部门对汽车租赁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意见的重要参考。
《系列2集装箱 代码、识别和标记》
《系列2集装箱 装卸和栓固》
系列2集装箱适用于我国内贸运输。随着我国区域性经济发展逐步趋于平衡,系列2集装箱运输将是我国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最主要的运输方式。为推动我国系列2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系列2集装箱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系列2集装箱 代码、识别和标记》主要规定了系列2 集装箱识别标记、尺寸和箱型代码及其相关标记、作业标记以及标记的标打方法,是集装箱制造企业、集装箱零部件供应商、箱东,以及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在集装箱设计、生产、试验和验收等各个工作环节中共同遵循的技术依据。《系列2集装箱 装卸和栓固》规定了系列2集装箱装卸和栓固的基本要求、装卸作业要求和栓固作业要求。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保障我国内陆集装箱运输作业安全,实现内陆集装箱的多式联运,提升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物流成本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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