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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出台十条政策支持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纾困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29 09:46:48 交通运输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助企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结合浙江省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实际,6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联合印发《支持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

政策主要包括10条关键性举措:

一是安排交通运输防疫支出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鼓励市县出台对交通运输企业的防疫补贴政策,省级按“不超过省市县补贴资金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市县补助。

二是各地统筹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助部分,对经营困难的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给予不低于涨价补贴部分的30%。

三是落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人民银行通过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享信息、建立监测机制推动工作,金融机构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流程。

四是提高金融服务质效。通过优化车船等抵质押类贷款服务、采用交通行业信用评价数据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优惠等措施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五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增信支持作用,落实 “总对总”批量担保、“见贷即保”等模式。

六是落实保险延期优惠政策,对浙江省受疫情影响的运输企业的营运客货车辆、客运船舶主动据实提供保险延期服务,并落实停驶停航主动申报的常态化服务。

七是持续做好通行费减免和港口收费减并相关优惠政策,到年底为止阶段性降低客车通行费,对安装ETC的三、四类客车通行费实施八五折,支持省海港集团降低海运相关环节收费。

八是加快防疫转运费用结算。明确提高防疫转运费用审核、结算和支付效率,确保转运结束后60天内支付到位。对已产生的转运费用,落实“先预付、后清算”程序确保8月15日前全部支付到位。

九是有序恢复客运行业正常生产经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动服务、搭建平台,加强政企对接,大力支持客运企业发展。

十是加大从业人员关心关爱力度。围绕解决司机、船员“三难一关爱”问题,加快推进服务区货车停车位、危货车辆公共停车场、司机之家、水上服务区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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