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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不断巩固“大吨小标”治理成效

发布时间:2022-01-13 20:43:29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1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全面、具体的治理举措,对提升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性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意义重大。为准确的理解和把握《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好《通知》具体要求,装备中心结合车辆《公告》管理,从三个方面对文件进行理解:

一、《通知》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要求,治理“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现象的重要举措。

制定《通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9个专项整治之一。明确要求到2022年基本消除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现象。为落实此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多部门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牵头发布《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和非法改装“黑窝点”;配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相关安全标准,联合约谈违规企业,与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理处罚和曝光力度。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效,但“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仍未根除,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小微型载客汽车违法载人载货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成为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此次发布《通知》,就是持续推进“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对轻型货车和小微型载客汽车的管理,明确相关技术规范,科学谋划和推动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切实落实国家对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的治理工作。

二、《通知》是以问题为导向,紧抓源头,精准施策。

“大吨小标”主要表现形式是企业不按照《公告》许可的车辆整备质量(空车质量)进行生产或者用户擅自对车辆进行加强车架、加高车厢等非法改装。“大吨小标”成因复杂,但其中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利益驱动。部分运输从业者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在不增加运输频次的基础上,想尽办法增加单次运输载货量,优先选购货厢尺寸大、承载能力强的车型,根据需求将货厢、钢板弹簧、车桥等零部件进行加强,导致发动机功率越来越大,大梁越加越厚,车厢材料也是越用越厚,甚至出现非法改装,导致流入市场的车辆产品超出规定的整备质量误差要求,形成了车辆“大吨小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物流运输的发展需要,市场上轻型货车的供给增多,物流运输行业竞争加剧,部分运输业主为了降低成本、获得利润,减少黄牌、B照及“双证”带来的通行限制,违规使用“大吨小标”车型,导致4.5吨以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现象更为突出。

此次《通知》紧盯产生“大吨小标”的源头和突出矛盾,对轻型货车和小微型载客汽车精准施策,在车辆生产和注册登记管理各个环节进行加强和规范。一是制定《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加严技术要求,从产品开发设计源头扼制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超载运输隐患,压缩小微型客车非法改装空间;二是强调生产企业应确保批产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确保批产产品与公告型式批准车型规格参数一致,明确委改生产责任,要求进一步加强合格证管理,从车辆生产源头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要求检验机构严把产品检测关,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年检机构要严格登记查验,从产品进入市场的源头加强和规范管理要求。

三、《通知》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协同配合,将有效扼制“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大吨小标”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效果。《通知》从提高车辆技术要求、强化企业生产和一致性责任、严把车辆检验检测、规范车辆注册登记管理、严肃追责等各方面,全链条的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加强监管,全方位落实源头治理。同时也强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管,强调各方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信息交换和联动预警、联合处置的机制。后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计划将《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尽快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车辆管理立法,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通知》着力在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环节构建和一体推进不想、不能、不敢“大吨小标”的有效管理机制,将对预防和遏制轻型货车和小微型客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增量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通知》的实施及相关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健全,也必将在长期内对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当然,“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现象的根治,更需要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等部门的积极参与,通过完善政策、联合监管、协同处置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疏堵结合、长效治理,共同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下一步,装备中心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配合做好实施工作。坚决把好车辆产品准入关,不符合《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坚决不予准入;对《公告》内车型产品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要求企业整改;严格按照《通知》部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专项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产品要从严从快处理。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推进行业治理工作,坚决扼制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车辆新增,净化行业秩序,不断巩固和扩大“大吨小标”治理成效,为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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