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物流 > 正文

海关总署:下月起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21-10-29 14:08:26 人民网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海关总署表示,普惠制不是永恒的。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发达国家必然会取消对其的普惠制安排。我国从多国普惠制“毕业”,也证明了我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毕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意味着一种“成熟”。

同时,海关鼓励出口企业用好、用对原产地证书:充分利用我国自贸区建设成果,将产品出口到与我国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享受关税减免,甚至享受零关税待遇。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