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物流 > 正文

服务贸易开放提速 两张负面清单年内出台

发布时间:2020-07-30 17:03:37 经济参考报

17个试点地区服务贸易占全国比重超过75%,以点带面成为重要增长点——这是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成绩单。为进一步激发全国市场潜力,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制度创新的信号还在密集释放。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全国21个省份部分地区。此外,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年内将迎来两张负面清单。《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全国版和自贸港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都在加紧制定,将于年内出台。其中,海南自贸港版的跨境服务贸易清单已经在内部征求意见,将率先推出。分析指出,这两张负面清单将成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的重大突破,也将加速开启我国贸易增长巨大空间。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在天津、上海、北京等1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带动下,全国服务贸易总量快速增长,2016年以来服务出口年均增长6.7%(以美元计),高于全球服务出口增速1.2个百分点,高出我国货物出口增速4.3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服务进出口7850亿美元,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今年1月至5月,我国服务出口同比下降5.9%,降幅比服务进口低18.5个百分点,服务贸易逆差同比减少440.8亿美元。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当前,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重点,成为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焦点。对我国而言,服务贸易开始成为高水平开放的重点,成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重要连接点。

迟福林指出,一方面,服务贸易额占我国外贸总额逐步提高,但从国际对比看,依然存在竞争力弱、结构不优等矛盾;另一方面,我国服务性消费的快速增长及其带来的新兴消费市场的扩大,已成为全球市场关注的重点。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增长12.6%,高于居民整体消费增速4.0个百分点,占比提高到45.9%。估计到2025年,我国居民服务消费占比将达到52%至55%,由此将释放数万亿元的消费潜力。

事实上,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层面和相关部门已经频频部署,加快推进以制度创新促进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发展。其中,逐步完善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为主要模式的跨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成为重点。

早在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便提出,要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2019年12月底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表示,2020年将研究制定全国版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孙国君在5月29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进一步指出,在跨境贸易方面,今年将制定出台负面清单,这将使中国的服务贸易更加透明、更加公开、更加开放。“这是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后的又一重要制度型开放举措。”孙国君说。

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6月1日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指出,年内制定该清单,这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的一个亮点,也将是我们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的第一张负面清单。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商务部服贸司获悉,上述两版跨境服务贸易清单正在抓紧制定,其中自贸港版清单将先于全国版推出。

海南省商务厅服贸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进一步明确,海南自贸港版的跨境服务贸易清单已经在内部征求意见,将尽快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该负责人透露,在具体领域方面,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海南重点产业将获得更多开放突破。另外,为了实现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准入且准营,还将加强制度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方面将加快清理目前的限制性措施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另一方面将完善相关细则,出台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

受访专家认为,随着两版负面清单的推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将迎关键性突破。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当前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一个体现。在他看来,中国积极推动对外开放,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在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开放承诺,清单之外的领域不做额外限制,表明了中国持续推动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商务部研究院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进一步表示,跨境服务贸易领域负面清单的出台,将所有限制措施集中明确列出,清理废除之前零散、不明确的限制规则,将增强开放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也为未来进一步缩短清单、减少限制、扩大开放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李俊同时指出,要加快推进相应的制度改革,完善服务贸易领域配套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举措,才能让负面清单发挥更大效果,最终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