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1 09:54:59 经济日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从政府引导、落实企业主体、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可谓直击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要害”。
对于“出口转内销”,广大外贸企业并不陌生。回顾我国外贸发展历程,鼓励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并不鲜见,特别是在外贸出口遇冷的年份,这一举措常常会被提及,当时很多企业的做法,大多是把外贸尾单转移到国内市场销售。
然而,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外需市场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增添新的内涵。舆论普遍认为,此次中央从切实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的角度出发,对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进行了全面精准部署,体现了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住外贸基本盘的决心和信心。
对于大多数习惯于订单式生产的外贸企业来说,出口产品转内销并非易事,它们面临着市场准入、产品标准、渠道建设及品牌重塑等一系列新问题。对此,国家从提升便利化程度、做好融资保险服务、用好用足专项资金等方面为出口转内销提供了诸多支持,但一些外贸企业在观望和焦虑中缺乏主动“转”的勇气,从而很可能错失宝贵的发展机会。
事实证明,在疫情冲击下,那些出口转内销动手快、较早在国际国内市场“两条腿”走路的外贸企业,大多能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有些甚至实现了逆势增长。应该说,出口产品转内销当前已具备一定市场基础,加之中央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出口产品转内销面临多重利好,外贸企业当务之急就是要在“转”字上真正下足功夫。
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要积极推动外贸企业转变发展思路。近年来,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国际经贸形势已发生巨大变化,在外部需求波动成常态、贸易规则摇摆不定的情况下,外贸企业须主动作出改变。一方面,要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特别是随着国内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加快,出口产品转内销将迎来极大的市场空间。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外贸企业都要“转身向内”,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全面衡量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机会成本,因地制宜地作出科学决策。
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要加快促进外贸企业产销模式的转变。在生产上,外贸企业要按照国内标准及时调整改造生产线,研发适合国内市场的产品类型和样式;在销售上,外贸企业要尽快适应国内市场的准入、渠道、结算等交易规则,建立起符合内销要求的组织架构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外贸产品在设计、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属于国外客户,所以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贸企业的知识产权指导和服务,做好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工作。从长远看,外贸企业要不断自主创新,用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赢得市场。
需要指出的是,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出口的弱化,更不是要放弃海外市场。对此,《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强调,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换言之,广大外贸企业在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时,仍需要巩固好传统海外市场,切实维护好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运行。(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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