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16:43:28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 安蓓)记者29日了解到,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近日印发通知,提出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五方面措施。
根据《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通知明确,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年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通知指出,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有关重点地区要尽快研究出台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经济补偿措施。
通知提出,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作用,支撑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流通,带动新车消费。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行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通知强调,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品牌全新升级,牛卡福推出“一站式智慧物流解决方案”,开启新征程 剑指年均收入增长50%
- 今年将开展第11批国家药品集采和第6批耗材集采
- 国家邮政局:2024年12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469.8,同比提升17.2%
- 创新之翼 劲效先锋!欧曼星翼燃气车 引领煤炭运输效率与效益双重提升
- 智能引领绿色物流新时代,比亚迪叉车经销商大会盛大召开
- 科技重塑物流,比亚迪叉车驱动制造业与物流业智能化升级
- 重庆上线国际贸易数字平台 精准撮合供需双方
- 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 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夯实基础
- 两部门:推动在国家服务业试点示范省市开展标准化建设先行先试
- 凯傲集团与英伟达和埃森哲合作,利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数字孪生优化供应链
- “逐梦智领,跃启新篇”——2024年比亚迪叉车经销商大会圆满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