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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15:24:23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

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豫交科技函〔2023〕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4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按照《河南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暨绿色低碳转型战略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确保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配合发改部门,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力争开工建设3条铁路专用线,建设完成2条以上铁路专用线;加快实施内河水运通江达海工程,全力推动“两河两港”等内河航运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40亿元;全省铁路货运量(含发送和到达)较2022年增长1000万吨以上,内河航道水路货运量突破5000万吨。(责任单位:厅多式联运办,交通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豫国际港务集团)

(二)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研究开展第四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加大对在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的督导,积极推进适箱货物“散改集”运输,集装箱货运量同比增长15%以上。加快推进涉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港口采用铁路、水路或封闭式管廊运输。推进大宗货物“铁路干线+新能源重卡接驳”运输方式,不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到就近的铁路货场或具备铁路专用线条件的物流园区、物流集散地运输。严格管控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重载柴油货车货物长距离运输。鼓励具备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作为物流集散地向周边输送。(责任单位:厅多式联运办,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指导许昌、济源等前两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创建城市做好部级验收准备,督促洛阳、商丘、南阳、平顶山等第三批创建城市有序推进,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督促创建城市完善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辆,落实有关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全面提高降本增效、节能减排水平。(责任单位:厅运管处,运输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加快新能源车船推广应用。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绿色货运配送等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各创建城市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持续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城配车辆推广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购置氢能源公交车;督促各地加快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替代实施方案,2023年新增或更新城市(23.990, 4.00, 20.01%)公交车及出租车(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全部实现新能源化。积极推进船舶岸电设施改造,计划2023年底前改造船舶293艘。各新(扩)建码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岸电设施。持续追淘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厅运管处,交通中心、运输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豫国际港务集团)

(五)加快推进绿色出行示范创建。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培育绿色出行文化,逐步提升绿色出行比例,2023年全省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厅运管处,运输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六)优化运输组织效能。指导兰考、浚县、郏县持续抓好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力争通过国家验收;研究出台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考核办法,启动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建设10个;组织召开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观摩推进会。(责任单位:厅运管处,运输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七)促进“交通基础设施+能源”融合发展。启动一批零碳服务区、零碳港口、(近)零碳物流园区等低碳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高速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布局。对京港澳、连霍等车流量较大路段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施扩容扩建、布设换电站,满足多种出行服务需求,力争年底前高速公路和部分普通干线公路均具备充电服务的条件。以城际交通运输需求为导向,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加氢站。(责任单位:厅科技处,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交通投资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

(八)加快构建低碳绿色监管体系。开展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建设,将碳减排纳入交通运输绿色发展评估体系,研究制定有效的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监管体制。(责任单位:厅科技处,指挥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好发展和减排关系、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关系,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台账,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稳妥有序推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中的工作措施,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落实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完善工作台账和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各责任单位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至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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