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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被举报的超载大货车已查获!

发布时间:2021-10-13 10:41:28 天津交警

10月11日10时32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新港路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渤海10路一号码头门口附近,有载运钢板的大货车涉嫌超载违法行为。

新港路大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很快在渤海10路与辽河北道交口拦截下三辆6轴半挂货车。随后,经称重检测,上述三辆货车严重超载,实载重量均超过120吨,超载幅度均达100%以上。交警将这三辆“百吨王”大货车依法暂扣,并将联合交通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百吨王”违法货车予以处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按照《安全生产法》对货运源头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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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四罚”工作是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一超),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一罚)和货运车辆驾驶人(二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三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四罚)。

天津交警提示

货车超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爆胎、侧翻、自燃、刹车失灵等事故,万一在高速路或人员密集的场所,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自今年6月18日起至今年年底,市交通运输委与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开展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严打专项行动,并与京、冀等相邻省市形成区域整治合力,保持治超高压态势,消除超载超限交通安全隐患。

行动期间,本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坚持从货运车辆装载到上路全链条严查严管,并积极与北京市、河北省相关执法部门保持沟通联络,加强部门、区域协同治理,形成部门整治合力,联合查处跨省市行驶超载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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