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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加强现代物流业运行分析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3 10:44:23 福建省物流协会

为全面掌握行业规模、结构,及时监测分析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和运行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经商省统计局,近日,省工信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物流业运行分析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1〕6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省现代物流业运行分析工作。

在建立协调机制方面,《通知》明确,由省工信厅牵头成立现代物流运行分析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物流运行分析工作。同时,每季度或半年召开现代物流运行情况分析会议,研究讨论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为确保我省现代物流业运行分析工作有序进行,《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省工信厅负责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组织实施及物流业景气指数工作,指导省物流协会开展物流统计核算和物流业景气指数调查工作。

省统计局负责每三年更新一次样本企业调查名单、提供相关物流统计数据。

省发改委负责提供列入当年度省重点的物流项目投资完成额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提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生产统计基础数据和季度、年度全省港口航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省商务厅负责提供商贸流通企业冷链设施建设情况和我省网络零售发展情况。

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快递物流统计及提供有关快递方面基础数据。

南昌铁路局负责铁路物流统计及提供有关铁路方面物流基础数据。

民航福建监管局负责民航物流统计及提供有关航空方面物流基础数据。

各设区市物流牵头部门参照全省物流运行分析工作机制,分月度、季度做好物流景气及物流统计工作,并将各市月度、季度、年度现代物流运行分析情况报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为确保我省现代物流业运行分析工作真实有效、精准到位,在定期报送数据方面,《通知》明确,省工信厅负责采集各类数据和整理汇总。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定期提供相关数据材料。

在及时发布指数方面,《通知》也作出具体明确。根据统计核算和企业调查结果,于各时间节点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省物流协会网站发布相关指数。

在落实保障措施方面,《通知》从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分析运行总结三点出发做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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