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31 09:15:23 经济参考报
12月30日,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前11个月,我国进口肉类(包含杂碎)548.5万吨,同比增长42%。其中,进口猪肉183.8万吨、猪肉杂碎99.9万吨,分别同比增长66%和3.5%。仅11月进口肉类(包含杂碎)64.4万吨,同比增长82%。
据了解,为支持扩大猪肉等肉产品进口,全国海关积极拓展多元化进口来源,加快猪肉、其他肉产品以及水产品的准入工作,拓宽肉产品及替代品进口来源。全年新增16个国家肉产品准入,扩大了21个国家已准入肉产品的品种范围,猪肉产品准入国家达到20个。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动态调整肉产品口岸查验比例,保证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通关服务,全面提升肉产品通关效率。其中,企业进口肉类产品的,可向海关申请办理凭税款担保优先放行。
同时,全国海关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加大检疫监管力度,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据海关介绍,2019年以来,先后派出10多个专家团组对出口国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审查,对出口注册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通过远程视频检查方式对注册企业进行抽查,以确保输华肉产品生产企业及出口国监管持续保持良好状态,严格进口肉产品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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