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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迎来重磅利好:无人机可以跨省域运营

发布时间:2019-04-03 08:55:12 第一物流网

近日,中国无人机商用领域迎来重磅利好: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再次实现无人机管理新突破,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民航西北局发[2019]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物流无人机可“翱翔大西北”。而随着无人机配送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大规模应用,以京东物流为代表的企业正在配合民航管理等部门积极探索监管体系的升级完善,成为推动无人机行业商用化的重要力量。

重磅利好,物流无人机可实现跨省域运营

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是为了鼓励创新许可管理方式,鼓励新型业态健康发展,规范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性飞行活动,拓展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促进无人机物流配送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概念定义、经营许可资质申请基本条件、无人机物流配送许可的管理机构、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法定义务等。据了解,该“管理办法”的出炉是在坚持“确保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上,“充分总结陕西地区无人机物流配送的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吸收其他管理局的试点成果,将‘一本手册、两个步骤、三个部门’的末端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许可管理思路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而更引人关注的是,依据“管理办法”,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

也就是说,起飞重量不超过300斤的物流无人机可以在西北4省内“自由翱翔”。这也是继去年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向京东颁发全球首个省域无人机物流经营许可证以来,物流无人机监管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更是物流无人机商用首次可能突破省际区域限制。这无疑为物流无人机向全国运营迈进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书写出中国物流无人机新的篇章。

龙头企业推动,无人机监管实现跨越式发展

回顾过往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物流无人机监管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政府监管部门与行业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变革史。

2017年8月29日,京东获得了国内第一张覆盖全省范围的无人机空域批文,京东无人机在陕西有了更广阔的天空,从终端配送到干、支线运输,全球首个无人机通航物流网络加快了落地的步伐。2018年2月,京东成为全球首个以省域为范围进行无人机物流配送的国家级试点企业。

此后京东在陕西开展了大规模的末端物流无人机运营,实现安全运行“零差错”。基于大量实际运营数据支撑,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的指导下,试点创新性的提出以安全风险评估为主的经营资质取证思路:一方面逐步将飞行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三级安全战略要求融入日常物流无人机运营过程中。另一方面,基于实际运营经验,总结提炼出《末端物流无人机安全运行手册》。

今年2月,国家邮政局正式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度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京东物流无人机研发中心荣获机器人与无人技术研发中心认定。这也是国家邮政局自2018年2月9日印发《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来,认定的全国首批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

根据民航局关于在陕西省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活动试点的工作要求,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联合试点执行企业,探索出了一套具有西北特色的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管理模式和审查工作机制。也正是基于主管部门鼓励创新许可管理方式的原则,以京东物流为代表的龙头企业配合民航管理部门推动管理改革,利用试点常态化运营的不断总结,形成成熟的制度和规范,最后成为标准,进而再用中国的标准去打开世界,引领潮流。

京东无人机正在配送

2019年1月19日,京东物流CEO王振辉明确京东物流的核心战略为“体验为本,效率制胜”。“干线—支线—末端”三级无人机航空物流体系的搭建,正是对京东物流三级智能物流体系的重要补充。

京东物流将继续利用无人机在空间、速度、运载等方面的特点进行规模化应用,通过海量飞行数据和物流配送样本的积累,将“西北模式”推向全国乃至全球,在国际上为无人机的运营建立创新模式,打造行业标杆,助推中国无人机产业领跑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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