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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应链服务创新发展不可“叶公好龙”

发布时间:2018-05-22 10:26:06 界面新闻

当供应链创新来了,我们真能全心拥抱,还是也会叶公好龙? 

4月17日,当商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试点应用试点的通知》,再次引发各界对供应链服务市场的关注。然而,对供应链服务市场创新发展的杂音也不时涌现。供应链服务企业“现金流负数,烧钱”的观点不绝于耳,给供应链服务创新泼来一盆盆冷水,更让供应链服务创新前沿阵地充满疑云。这是因为对供应链服务错误认知下的误判?还是…… 

尽管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首次把供应链管理服务纳入国民经济行业细则;尽管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推出首部部署供应链创新发展的政策《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但不得不承认,供应链理念在中国的普及仍属于初级阶段。

 

供应链商业模式目的:帮助不同产业链的合作伙伴实现从研发、采购、生产到市场营销、分销终端等各环节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和优化,最大限度促进企业价值增值和提高竞争力。供应链本质上是B2B企业间“桥梁”服务,不仅是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1+N)之间的桥梁,也是联系金融机构和大量实体企业的桥梁。供应链企业是以服务为核心,大多轻资产运营,核心竞争力在于深入各个细分行业提供高效“运营能力”,一揽子服务涉及了大量物流受托交付和对应的资金结算,金融机构投放的资金通过供应链管理可以深入穿透到底层真实贸易,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收益,供应链企业获得的是“精耕细作的服务费收益”。 

或许,对供应链服务企业和工业产品(品牌)制造企业或商贸企业的混淆认知,带来一些理解偏差。供应链服务企业与后两者是不同的,从下图可以看出,供应链企业在贸易链条中进行了“深度参与” ,但本质不是自己制造产品和进行自有产品销售,而是在做“企业间服务” 和“品牌指定销售服务” ,对货物跌价损失风险和质量风险都进行了风险规避,相当一种低风险流量业务,赚取的利润是运营过程中的劳务收入,所以金融机构会在这个参与贸易的过程中给予丰富资金配置,在会计核算上,纳入了供应链企业的负债率,业务量越大,布点越多,越容易产生现金流的流出。

 

这个过程中的资金流,本质上是金融机构对供应链环节各实体企业的配套支持,供应链公司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非供应链公司本身的现金流消耗,用生产制造业、仓储物流、股权投资或B2C零售业的财务指标来套用未免穿凿附会。 

供应链良性发展的基础是:一条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支撑,形成共赢之局面。为什么在互联网B2C行业里面盛行的“烧钱游戏”在供应链行业行不通?因为如果供应链管理者在贸易链条中带不来“总成本最低”的结果,商业逻辑在这个细分垂直领域就走不通,就会亏损,就会自然形成退出。供应链行业在深圳发展起来20年,一个行业“烧钱”不可能烧20年。 

深圳曾聚集了全国70%以上的供应链公司,它们以“四流合一”的创新模式成为珠三角乃至全国商贸流通、实体经济的幕后推手。部分优秀的供应链企业通过平台化的服务,成就了数以万计的实体企业,各家金融机构也是积极支持。供应链企业本身运营是有合理利润支撑的,不会大起大落(深圳几家典型供应链企业的10年来持续稳健利润增长也证明了这一点)。 

同时,B2B企业之间的合作是理智的,决策复杂度高于一个消费者单个主体,不会因为补贴就抛弃掉一段合作关系去跟另外一个企业去签合同,所以,供应链企业可能某个项目运营亏损,但没有任何一家供应链企业会不理智到“烧钱”来运营。目前一些市场分析所指的“现金流负数,烧钱”观点,或是不了解这个行业所致。 

从深圳4家上市供应链公司披露的年报来看:其一、供应链服务企业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四家上市公司短期负债均占负债总额的85%以上,在企业业务经营成熟,客户稳定,市场无重大波动的情况,企业短期举债经营风险较小,对企业发展构不成威胁。其二、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在79%至98%区间范围内,表明企业资金周转速度较快、变现能力强的流动性资金占据了主导位置,只要流动性足够,资产负债率高是不足惧怕的;其三、通常情况下,供应链企业的短期负债会有对应的流动资产做保障。从流动比率来看,四家公司流动比率均保持1.0以上,具有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供应链创新发展难免面临一些试错和风险,这既需要企业自身摸索发展,也需要公众去理性看待,且不可担心风险而叶公好龙,或拿非专业的尺子量供应链企业的脚码。要让创新行于规范,但不毁于非理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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