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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评估
  • 杨国栋赴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标准宣贯

    2025年3月25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杨国栋、总经济师崔忠付带队赴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标准宣贯,并对其子公司河北物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星级数字化仓库评估。

    评估办 2025-03-26 10:47:10

  • 关于开展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5〕48号)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在全国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开展各项企业评估工作。请各参评企业积极参与我会随即开展的第四十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第二十三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第二十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第十批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以及第十一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工作,共同打造、建立优质的企业平台。现将各项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办 2025-03-24 14:28:37

  • 关于开展第三十六批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

    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和制度性工作,是我国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对物流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自2007年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来,严格按照《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至目前已向社会正式通告了三十五批共1244家A级信用物流企业。这些A级信用企业的推出,对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约束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希望各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到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来,为推动我国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评估办 2025-03-24 14:27:48

  • 关于开展A级物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5〕41号)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与审核暂行办法》(物联标字〔2005〕63号)和《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物联评估字〔2011〕57号)的规定,1A、2A、3A级物流企业每两年复核一次,4A、5A级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按照已发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显示,第四批通过八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第八批通过七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第十二批通过六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第十六批通过五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第二十批通过四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第二十四批通过三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第二十八批通过二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第三十二批通过一次复核的1A、2A、3A级物流企业和第三十六批1A、2A、3A级物流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8月);以及第十六批通过三次复核的4A、5A级物流企业,第二十二批通过二次复核的4A、5A级物流企业,第二十八批通过一次复核的4A、5A级物流企业和第三十四批4A、5A级物流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8月),即将进入复核期。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四十批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办 2025-03-24 14:26:49

  • 关于开展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5〕47号)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关于印发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15〕26号)文件中关于《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按照已发牌匾和证书所示的有效期到期需进行复核工作,第五批通过第二次复核的质押监管企业、第十一批通过第一次复核的质押监管企业以及第十七批质押监管企业已进入复核期(有效期至2025年9月)。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二十三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办 2025-03-24 14:23:19

  • 关于开展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5〕40号)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15〕56号)文件中关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冷链物流星级资质企业的复核期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通告之日起,每三年复核一次。按照已发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显示,第三批通过两次复核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第八批通过一次复核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第十四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已进入复核期(2025年9月到期),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二十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办 2025-03-24 14:22:08

  • 关于开展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5〕38号)

    根据《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0〕42号)文件中关于《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按照已发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显示,第五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9月),即将进入复核期。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十一批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办 2025-03-24 14:21:24

  • 关于开展供应链服务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5〕39号)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0〕41号)文件中关于《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复核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供应链服务企业资质的企业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通告之日起计,每三年需复核一次。按照已发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显示,第四批供应链服务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9月),即将进入复核期。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十批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办 2025-03-24 14:20:37

  • 关于召开第39届物流企业授牌暨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通知

    各地物流与采购(供应链、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地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各A级物流企业,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各供应链服务企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评估办 2025-03-14 17:25:38

  • 关于发布第九批供应链服务企业名单的通告

    依据《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程序,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从企业的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绿色服务水平和协同化能力四个方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了第九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评估工作,对2024年下半年应复核的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工作。

    评估办 2025-03-05 16:13:25

  • 关于发布第十九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

    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流程,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从企业的设施设备、信息化和管理与服务三个方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了第十九批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能力的星级评估以及2024年下半年应复核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的复核评估。

    评估办 2025-03-05 16:12:35

  • 关于发布第十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

    依据《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程序,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从企业的平台基本信息、平台服务能力、系统支撑能力、平台管理能力和安全与风险管理能力五个方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了第十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服务能力的评估工作,对2024年下半年应复核的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工作。

    评估办 2025-03-05 16:11:31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京召开

    2025年2月26日上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胡大剑、杨国栋出席会议,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杨国栋主持。

    评估办 2025-02-26 16:02:24

  • 全国第九批供应链服务企业名单公示

    依据《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程序的要求,现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的第九批供应链服务企业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

    评估办 2025-02-26 15:59:40

  • 全国第十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公示

    电子邮箱:zwlpgb@vip.163.com 附件:1.全国第十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     2.2024年下半年通过复核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 附件1 全国第十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 (共6家) 4A级网络货运平台企业(4家): 河北多拉拉物流有限公司 世德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中畅物流有限公司 云南兴大慧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3A级网络货运平台企业(2家)

    评估办 2025-02-25 19:07:00

  • 关于发布第十九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名单的公示

    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程序的要求,现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定通过的第十九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会联系。

    评估办 2025-02-25 19:06:18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京召开

    2025年2月25日下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第十九次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委员会会议在京召开。中物联副会长杨国栋出席会议。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杨国栋主持。 会上,重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汉吉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福建栢合物流有限公司、江西龙泰安食品链有限公司、河南大象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答辩。

    评估办 2025-02-25 19:05:13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京召开

    2025年2月25日上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何辉、杨国栋出席会议。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杨国栋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6家。其中,4A级企业4家,3A级企业2家。

    评估办 2025-02-25 19:01:25

  • 关于发布第三十九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报、评估机构网上审核和现场评估等规范的评估程序,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从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和信息化水平六个方面,对第三十九批A级物流企业开展了综合评估,对2024年下半年应复核的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

    评估办 2025-01-31 10:27:32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级物流企业评估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京召开

    2025年1月24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杨国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总经济师、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崔忠付,以及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十九批申报5A级物流企业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崔忠付主持。

    评估办 2025-01-24 18: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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