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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行业抗击疫情工作简报

发布时间:2020-03-27 20:00:00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行业抗击疫情工作简报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编

积极发挥协会作用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始终将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协会的首要工作来抓,主动调研再生资源行业企业现阶段的复工复产情况,关注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向有关政府部门积极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展现了协会的使命和担当。

纤维复合材料再生分会 暖心行动 情系桑梓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学校复学工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全国各地复工复学时间临近,各地工厂、学校均需储备大量防疫物资,短时间内抗疫物资匮乏。河北省涞水县教体局多方筹措,积极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在当前疫情防控处在一级响应的形势下,口罩储备仍有较大缺口,特别是儿童口罩。纤维复合材料再生分会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筹备,定向捐赠价值11500元,共计5000个儿童口罩,缓解了学校防控物资短缺的压力。

纤维复合材料再生分会以实际行动支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彰显了社会责任和担当,体现了分会大爱无私、全力抗疫的精神,是纤维复合材料再生分会对涞水县疫情防控的有力支持和爱心表现。涞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组对维复合材料再生分会表示了感谢。

再制造分会开展行业企业复工复产调研

2月15日以来,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制造分一直协助开展我国再制造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研,截至3月24日,再制造分会根据调研情况编制了《我国再制造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问题及政策建议》。

一、 再制造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

近期以来,再制造分会对91家再制造企业进行了调研。2019年再制造从业人员约2万人,产值约300亿元。目前已经开工81家,复工率约90%;员工到岗率近80%。

调研企业主要涉及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石油石化、文化办公、船舶、农业机械等领域。具体业务涵盖再制造加工生产、旧件回收、再制造技术、设备等产业链关联企业。

企业性质,有央企、地方国企、民企,也有外企、合资企业。

地域分布主要涵盖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广东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企业数量居前三名的是江苏(17家)、河北(15家)、广东(10家)。疫情主要发生地——湖北省,7家企业。

二、行业企业遇到的问题

1.因疫情造成的问题

调研显示,本次疫情对再制造行业企业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压力,主要体现在:

1)前期防疫物资缺乏、准备不足、难以筹集;

2)一些地方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管控手续严格导致复工复产进展缓慢;

3)绝大多数企业,一、二月份完全没有营业收入,但人员工资、厂房、税费、防疫物资投入等成本依然存在;

后期陆续复工复产后,主要问题集中在:

1)物流受阻不畅(原材料进不来、产品出不去);

2)防疫物资投入和人员配备,占用企业资金;

3)流动资金不足;

4)原料价格上涨;

5)工人到岗缓慢等。

2.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1)财税方面,缺乏进项抵扣。

2)从业企业身份合法性确认、行业准入的问题。

3)旧件来源缺乏、旧件质量低下问题。

4)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水平不一的问题。目前大部分再制造企业是从事旧件流通或者维修转型而来,人员层次差别巨大,需要组织培训提升。

5)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低下,需要改善和提高。

三、政策建议

根据此次调研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认真研究近期国家各部门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政策,特别是财税、金融、社保等重点政策,引导再制造行业尽快落实。

2)建议再制造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为再制造企业提供利率低、审批快的金融产品。

3)建议再制造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再制造企业准入的政策文件,解决试点期后行业企业身份合法性和从业规范的问题。

自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08—2016年期间,分别开展了两批汽车零部件、典型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之后,很多非试点企业和计划进入再制造行业的企业,对于办理自己的从业手续,存在疑惑。

其次,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至今还没有“再制造”这个科目,尽管早在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11个部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文件时,当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便参与联合发文。

第三,某些再制造产品可能还涉及到原型新品知识产权、商标权的问题,需要对此进行研究并出台政策规定。

4)加强再制造标准制修订工作

无论是再制造产品、技术、管理、商标、知识产权等方面,都亟待制修订相关标准。建议设立再制造标准工作组,纳入工信部有关标准工作的统一工作计划中,予以安排部署。

5)加快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的进度和步伐

这项工作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以来一直开展的工作,得到了再制造行业企业的普遍认可和欢迎,但随着再制造创业的发展,业内企业反映,认定工作频次低,进度慢,建议加快认定工作的速度和步伐,每月或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

6)建立再制造行业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和促进再制造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

通过调研了解,再制造业内企业和专家普遍认为,建立该系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再制造行业,甚至再生资源行业的很多重大问题,比如:企业身份合法、进项抵扣、商标、知识产权、行业大数据等。

建议可以由再制造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委托行业协会、机关信息中心等一起研发建设和运营维护。

7)利用现有政策,专项重点培育和支持典型示范企业

如工信部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去年已经支持的,请尽快推动项目实施并尽快划拨资金。同时,希望今年继续给予重点支持。

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科技部负责的有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运用政策和市场两方面手段,支持打造若干再制造行业的典型示范企业。

8)建议在即将开展的“十四五”规划工作中,加大和突出再制造工作内容。

9)加强再制造有关主管部委司局的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协调支持再制造行业发展。

10)加强再制造国际合作。包括技术、管理、投资、并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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