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专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联合会快讯 > 评比表彰 > 正文

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18:38:20 行业事务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2019年7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人社部函﹝2019﹞93号,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参加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征求物流行业协会的意见,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推荐组织工作。文中“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省级评选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报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组织落实。

附:人社部函﹝2019﹞93号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9年7月23日

评选表格附件:点击下载点击下载(50.83 KB)

相关阅读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