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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3 15:57:00 标准化工作部

 

 

 国标委服务联[2015]54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粮食局、邮政局、供销合作社,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各铁路局:
为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单位编制了《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24日
 
 
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标准化是保障物流运作安全便利、高效畅通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促进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的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国物流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顺利推进,物流标准实施成效显著,物流标准化机制不断完善,为物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物流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在《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确立了以物流基础通用类、公共类和专业类物流标准为主体结构的物流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交通运输、仓储配送、快递物流、商贸物流、设施设备等物流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物流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2.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顺利推进。“十二五”以来,我国新发布物流国家标准152项,物流国家标准总数已达466项,其中基础通用类国家标准47项、公共类国家标准252项、专业类国家标准167项。行业和地方也积极推动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已发布各类物流标准达794项。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应急物流、汽车物流等专业类物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深入推进,专业类物流标准数量和水平大幅提升,有力地推动了专业物流的快速发展。物流全流程、各领域逐步实现“有标准可依”。
3.物流标准实施取得成效。近年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相关企业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实施。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下达物流标准化试点43个,有效提高了物流企业参与和实施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各部门和行业组织的物流标准宣贯工作稳步推进,各领域物流服务的规范性和协同性逐步提高。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快递服务等一批重点标准的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加强物流企业规范自律、诚信经营、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4.物流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改善。物流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标准制修订的前期研究逐步夯实,物流标准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企业参与物流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有效推动了物流标准的实施应用。上海、北京、广东、重庆等地相继成立了地方物流标准化技术组织,形成了国家、地方、企业协同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5.物流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密切跟踪物流领域国际标准化发展动态,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物流标准。企业参与物流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积极性明显增强,由我国企业参与制定的《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1S018186:2011)等国际标准,对引导物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看,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由于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尚存在标准与物流业发展不相适应、标准实施存在着“用”得不到位、使用效果差等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物流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领域间标准协调性有待提高;三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物流标准尚不能满足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四是物流标准的实施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五是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一轮供应链下的资源全球配置使得物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高新技术的不断创新加速了产业融合步伐;伴随着改革全面深化、经济转型持续升级、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物流市场快速发展、企业对物流标准需求日益增加等变化,特别是《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物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地位,物流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1.全面深化改革为物流标准化提供新动力。十八届三个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也提出要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上述要求均需要在物流各类标准中区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等各方在物流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
2.科技进步对物流标准化提出新要求。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工艺不断变革、产品更新速度持续加快,并催生了一系列新兴产业、物流新技术、新服务与新模式,亟需在相关领域制修订一批物流标准,以提高采购、生产、销售、回收等供应链各环节标准的协调性,保障物流服务优质、高效、稳定、便捷,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3.关注公共利益成为物流标准化新重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公共利益维护意识不断增强,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稳定、诚信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亟需在相关领域开展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并不断提高标准的执行力与监管力,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4.统一开放市场需要物流标准化提供新支撑。在国家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物流市场的统一开放、深入发展,要求打破行业间、地区间的技术封锁和交流障碍,需要依托标准构建统一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物流市场运行提质增效提供规范化支撑。
5.经济全球化标示物流标准化新方向。随着国际产业转移进程加速和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与采购、生产、销售、回收全球化相适应的物流模式正在形成,我国物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程度不断加深,迫切需要从服务质量、设施设备、术语标识等方面与国际标准对接,支撑构建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物流企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